为方便参保人员直接划卡结算就医
减少来回跑腿的次数
“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推出自主转诊备案功能
让自行前往外地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也能直接划卡结算
自主转诊人员是指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前往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自主转诊备案开通后,参保人员可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降比例直接划卡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用。
自主转诊备案需要有效身份证件和省标准社会保障卡。 1.“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参保人员关注“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大厅”——“在线办事”——“异地备案申请”,可直接在手机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2.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省标准社会保障卡,至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先备案。通过“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自主转诊备案手续。 选择就医地。自主转诊备案时要选定就医地。 持卡就医。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降比例直接划卡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用。 1.自主转诊备案人员在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原规定结付比例的80%结付。 2.自主转诊备案手续有效期一年,办理后不影响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使用。 3. 参保人员在省内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在跨省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因各省目录差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因办理自主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员按原规定结付比例的80%结付,为避免待遇受到影响,建议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